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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常宁市市委办、政府办终于发声了!坚决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16 21: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鞭炮声声,礼花灿灿,节日的气氛越来越浓。但是也给我们带来了深深的烦恼!大街被弄脏了,空气变污浊了,而且整夜没法睡着了!

      在喜庆的时候,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传统习俗,确实能营造一种浓厚的喜庆氛围。但是,却会释放大量烟尘,污染空气,制造噪音,产生垃圾。同时,容易诱发火灾,造成意外人身伤害。2012年我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常宁市城市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在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借用广大市民的一句口头禅:早就该禁了!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郑重倡议,坚决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首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楼,要带头做表率,无论何人何事,都不燃放烟花爆竹。对未经批准,燃放烟花爆竹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要从严追责。其次,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论是合家团圆,走亲访友,还是婚庆寿宴,乔迁开业,都不燃放烟花爆竹,要放就放电子鞭炮。城市沿街各商户及全体市民也要移风易俗,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除夕、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举办大型庆典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需经公安和城管部门批准,远离人口密集区、远离公共场所、远离易燃易爆地点,防止意外发生。我们要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体恤环卫工人的辛劳,珍爱来之不易的环境,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变成我们的自觉行动,做文明人,过文明节!

       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人身健康有百害而无一利。让我们都行动起来吧,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相互提醒、相互劝导、相互监督,在中心城区不再鸣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爽、卫生更整洁、环境更优美、夜晚更宁静、睡梦更香甜!
(市委办、政府办)

发表于 2015-2-19 17: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还不是老样子~~
发表于 2015-4-20 11: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空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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