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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我市召开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常宁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市领导邹锟、刘启宏、王一花出席会议。
殡葬管理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破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宜阳、泉峰、培元、水口山街道办事处,在城区规划内的居(村)民城镇低保对象死亡后,必须全部就地就近火葬。农村地区逐步推行火葬。城区(含城中村)内的丧事活动必须在殡仪馆内进行。严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居民区停放遗体,搭设灵堂。严禁在出殡送葬沿途燃放鞭炮和抛撒冥纸,冥钞。
市委副书记邹锟强调,要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原则,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殡葬改革除旧俗,厚养薄葬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使殡葬改革深入人心;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理,明码标价,做好殡葬服务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追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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