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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常宁认真开展2014年度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14 00: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快“绿色常宁”建设,进一步推进城乡绿化、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途径,提高人民群众建绿、爱绿、护绿意识,常宁市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参与率。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国土绿化的宣传力度。凡年满18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8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年满11至17周岁的未成年适龄公民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力所能及的绿化劳动或与绿化有关的活动),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这项义务。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市民对植树、护绿的参与意识,提高市民“种树、护绿参与率”,推动我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发展。
          二是认真组织,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建卡制度,深化行政领导干部任期绿化责任制。落实目标责任,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在90%以上,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市直机关各单位、厂矿、学校及国、省、衡阳市驻常单位的义务植树,按每人每年3株树的任务,与市绿委办公室衔接,落实好植树地点及有关具体事项。在本行政辖区内从业经商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产品销售员、保险公司业务联系人员的义务植树,由市绿委办公室牵头,市工商局共同配合落实。各乡镇、办事处非农业人口的义务植树,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林业站协助落实并到市绿委办公室办理好有关手续,农村村民的义务植树主要与文明村庄、三边造林、庭院绿化、油茶产业化建设(油茶垦复)、幼林抚育、古树名木认养等结合起来,以乡镇、村为单位,尽可能统一安排,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和个人,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管理,达到包栽、包活、包成林的目的。
           三是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坚持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活动履行义务的基本形式,同时结合常宁特点积极鼓励适龄公民开展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认建认养绿地树木、参加绿化宣传活动等方式履行义务,提升和丰富义务植树的内涵。倡导绿化、美化从家庭做起,从单位做起,从居住小区做起。绿化专业部门积极为市民举办植树绿化和家庭养花培训,普及绿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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