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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湖南常宁市“三新”强化源头治腐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13 18: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湖南省常宁市结合该市实际,积极探索源头治腐工作。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老百姓关心的“焦点”,易发案件的“漏点”狠下功夫,在源头治腐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在落实上级精神上有“新内容”
  常宁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直机关单位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并制定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补充规定。一是接待费总量控制。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从严核实各单位接待费(含会议费)平均数的基础上,再核减15%,作为下年度各单位接待费总额。二是行政开支严格管理。各种非生产性行政开支的报销,首先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财务人员的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在限定的数额内审批,最后由单位行政“一把手”加盖审核章。超过限额的先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然后加盖单位行政“一把手”审核章。三是会议活动全面压缩。该市对于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召开,内容相近、参加人员重叠的会议合并召开,时间靠近、参加人员相近的会议接续召开。同时,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规格和会议时间,综合性会议会期控制在一天以内,一般性会议会期控制在半天以内,除特殊情况外,大会发言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上有“新方法”
  该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将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从去年的78个增加到96个,全市所有执法部门和行政收纳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单位管理。罚没收入全额上交市财政并实行“零返还”制度,所有执收执罚部门的罚没收入全部上交市财政,取消返还和提成。实行行政处罚审批制,并明确规定全市所有执收执罚单位依据和权限开出的行政处罚告知单,必先经主管副市长审阅后,并加盖市政务中心罚款专用章,方可收取罚款。否则,按乱收费、乱罚款处理。
  三、在“四个公开”工作上有“新成效”
  党务公开工作有计划地拓展公开范围并逐步向党的基层组织延伸;政务公开重点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题、焦点问题上下工夫,督促指导各单位公开对群众有价值、有意义的政府信息;厂务公开明确将职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资标准和支付、社保缴纳等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村务公开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等作为公开重点;四个“公开”达到了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质量的效果。全市市直单位政务公开面达90%,乡镇政务公开面达80%,767个村(居委会)实行村务公开。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面达80%。此外,全市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已全部进入“中心”,涉及356项行政许可项目,65项非行政许可项目。2013年“中心”已受理、办理各类事项1580件,办结1560件,办结率为99.9%,收费723.7万元。同时对行政性收费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管理模式,由银行在“中心”设立收款窗口代收,所有规费直接进入非税局在银行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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